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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提供虛假授權冒名參與調解 一當事人被司法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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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3-07-18 10:11:13 編輯:張檬檬 來源:南通網
南通網訊 在一起借貸糾紛中,一名擔保人冒充另一名擔保人的簽名,偽造授權委托書參與調解,但其最終沒能瞞天過海。記者15日了解到,海門法院對當事人蔡某作出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
2021年3月,海門某銀行與某紡織品公司簽訂一份《借款合同》,蔡某、楊某對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合同訂立后,海門某銀行履行了借款義務,但某紡織品公司未能按時還款,某銀行便起訴至海門法院。
在海門法院金融調解中心調解過程中,借款擔保人蔡某向調解人員提交了一份楊某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中授權蔡某作為楊某的訴訟代理人參與調解。在金融調解中心調解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海門法院確認調解協議,依法作出民事裁定書確認調解協議效力。然而此后,海門法院在復查時發現,蔡某冒充了楊某簽名,所謂的授權委托書也是蔡某偽造的。
司法威嚴不容侵犯。海門法院認為,蔡某在未經過楊某授權的情況下冒充楊某簽名偽造虛假授權委托書騙取法院法律文書,對楊某的合法權利造成損害,同時也挑戰了司法權威,屬于嚴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該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依法作出前述處罰決定。
通訊員張琳琳
記者王瑋麗